本网讯(黄建国 贺鑫) 2015年10月26日,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调处了一起备受关注的涉油民事纠纷。该案经承办法官路建勋多次释法说理耐心调解,原告中石化华北分公司采油一厂与被告罗广军等四人达成土地租赁协议,并当即支付租赁费24000元,这起经当地石油办和基层政府等部门处理未果、困扰企地数月的涉油纠纷迎刃而解。
近年来,随着镇原境内石油资源开发力度的加大,油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征地、环境污染、工程建设所引起的涉油侵权纠纷日益增多。鉴于此类案件普遍具有突发性、群体性、激进性的特点,当事人多采取扣押车辆、阻拦施工等方式,且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为适应涉油案件的特点,更好的发挥人民法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镇原法院在涉油案件的处理中积极采取以下有效工作举措:一是涉油案件坚持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主动处理,化解纠纷原则进行审理;二、除特殊情况外,此类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缩短审理期限;三是在案件处理中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方针解决纠纷,情况比较紧急的可采取诉(庭)前处理的办法;四是注重油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定期组织干警深入油田企业所在地开展普法宣传;五是对于无理妨碍油田施工的,可按照“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诉讼请求予以提起民事诉讼,并可申请先予执行。
据了解,2015年以来,镇原法院坚持稳妥审理涉油案件、慎处油地纠纷,共审结涉油民、刑事案件12件,累计执行标的76.4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油田生产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营造了企地和谐共赢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