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雷太军 钟诚) 女子因担心丈夫被民警带到派出所会挨打,恶意阻拦民警执行公务。近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彭小华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3年11月18日,在樟树市阁山镇渡桥村山头组新农村建设规划现场,村民徐某某因不满镇政府建房规划决定持柴刀故意砍断规划时所钉的木桩、割断划定地皮上尼绒线,阻碍阁山镇政府工作人员测量土地,阁山镇工作人员遂报警。樟树市公安局盐化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喻某某、郑某等人赶到现场对持刀阻碍测量的徐某某进行刀具收缴,并欲将徐某某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徐某某妻子被告人彭小华担心徐某某带到派出所会挨打,便对民警撕扯、踢打阻扰民警将徐某某带到派出所,在撕扯、踢打的过程中将派出所的民警喻某某、阁山镇政府工作人员黄某致伤,致使民警无法正常执行公务。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小华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彭小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彭小华的亲属代其主动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取得了被害人喻某某、黄某等人的谅解,本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