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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帮卖车私扣车款 员工垫付近十万后追偿
发布时间:2015-10-19 09:29:51
本网讯(曹颖 杨承快) 男子因家里有事,叫其朋友帮忙上班卖车两天。期间朋友卖出两辆车,却私自扣下部分卖车款,后由男子垫付近十万元。男子垫付后向朋友追偿遭拒,无奈诉至法院维权。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立案受理。 原告陈宝文与被告韦斌系朋友关系,陈宝文在河池市某汽车销售公司上班。2013年初,陈宝文因家里有急事不能正常上班,又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便打电话给韦斌,叫韦斌去帮忙顶班两天。 之后,韦斌在未征得销售公司领导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代替陈宝文卖车两日。期间,韦斌卖出两辆车,并代收了全部卖车款。然而,韦斌并未将全部卖车款存到公司账号,而是以家里急用钱为由私自扣下近十万元。 陈宝文发现后,找到韦斌要求其返还卖车款。不料,韦斌却称钱已经用掉,拒绝返还。陈宝文没办法,只好自己先向公司垫付了这近十万元的卖车款。陈宝文垫付款后,再次找到韦斌向其追偿。韦斌却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只是向陈宝文出具了借款十万元的借条。 之后的两年时间里,陈宝文多次向韦斌催款,韦斌均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最终陈宝文无奈只能诉至法院维权,请求法院判令韦斌限期返还十万元本金及支付相应利息。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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