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客车跨“双实线”酿事故致伤多人 伤者索赔
发布时间:2015-10-15 13:18:25


    本网讯(陆祖辉)  客车司机跨越双实线与重型半挂牵引车会车,造成一起特大的交通事故致31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重伤者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月12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宣判,判决肇事客车所属运输公司、被告张小群等五个被告(吴明清家属)和事故车辆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彭荣华共计58092.35元。

    2013年4月18日晚,张广驾驶搭乘30人的大型卧铺客车由平南县城区往广东省中山市方向行驶至省道211时,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在与吴明清驾驶搭乘3人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会车时越过双实线发生碰撞,造成包括31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其中一名乘客彭荣华被送往平南县人民法院住院治疗31天,于2015年1月再住入该医院治疗十天行拆除固定术,彭荣华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10级伤残。

    经交警认定,客车司机张广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吴明清负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交警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广负主要责任,吴明清负次要责任。对于原告彭荣华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58092.35元。肇事司机张广为某汽运公司雇佣的司机,张广的损失依法应由该汽运公司承担;因吴明清在事故中死亡,因此依法由其遗产继承人张小群等五被告承担责任;肇事客车和事故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辆保险公司先行在其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损失。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