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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遭家暴离家四年物是人非 夫诉离婚和平分手
发布时间:2015-10-14 11:36:48


    本网讯(韦晓瑜)  “虽然这段感情再也回不去了,但还是要感谢覃塘法院法官帮我找到林芳。”赵团握着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赵团和林芳于2004年在深圳打工期间相识恋爱,2005年6月登记结婚,不久生下一女,婚后夫妻两人勤俭持家,日子过得和和美美。2010年,赵团被公司派到福建的分公司工作,为此夫妻两地分居。其间,林芳变换工作到一美容院打工,赵团认为林芳的工作环境不单纯并且怀疑其与婚外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每次回到深圳团聚,双方均为此爆发激烈争吵,赵团还为此殴打林芳。在2011年7月的一次争吵中,赵团盛怒中拿起菜刀追砍林芳,林芳受伤从家中逃跑,自此赵团多次寻找林芳均无音信。2015年8月,赵团到林芳娘家寻找,娘家人告知赵团,林芳已嫁人,但拒绝告知其林芳的下落,赵团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工作人员到林芳父母家送达应诉材料时,老人家仍不愿说出林芳的下落并拒绝代其签收材料。后经过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同时从法律和情理向林芳父母解释,躲避也不是办法,既然不愿在一起生活,两人就好聚好散。况且,假如林芳真的是在未解决这一段婚姻的情况下另嫁他人,则构成重婚应负法律责任。林芳本人终于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称其躲避的原因是被赵团殴打仍心有余悸。而赵团表示,自己向法院起诉主要目的是寻人,也是让这段感情有个了断。历经四年已物是人非,离与不离全看林芳的决定。于是,主办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双方一见面未曾言语却均潸然泪下,提起当年情浓,两人唏嘘不已。林芳表示,当年被赵团伤得很深,现在自己已心有所属,这份感情已经回不去了,同意离婚。赵团对自己当年的行为也是忏悔不已,但看到林芳心意已决,表示尊重林芳的选择。于是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签下离婚调解协议,婚生女儿由赵团抚养,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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