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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难忍“家暴”戴头盔咨询离婚
发布时间:2015-10-12 14:46:11


    本网讯(杨秀丽)  “我要离婚,怎么离啊?”10月10日上午,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里一位带着摩托车头盔的中年大姐怯生生地说。

  大姐自称是本地人,丈夫是外省人,他们婚后一直居住在本地,由于一直遭受“家暴”不得已来咨询离婚事宜。因为是和丈夫一起同行,为防止被对方打头,所以带着头盔。经过立案法官详细告知,这位大姐明白了诉讼离婚的程序,满意而归。

    “家暴”一直以来都是引起离婚诉讼的主要原因。但“被家暴方”由于考虑子女、证据收集等因素,认定为“家暴”并获得赔偿的离婚案件则是少之又少。为此,九江县法院呼吁,尽快建立起维护家庭受害者权益的社会机制,让“家暴”问题能够引起全社会的更多关注。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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