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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法院多措施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9-16 10:11:00


    本网讯(李天全)  近年来,重庆荣昌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倾力维护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开通维权“定制服务”。为“三留守”人员简化立案程序,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口头立案等。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家事调解室”,就涉及“三留守”人员的婚姻、继承、抚养等纠纷设立专门诉前、诉中综合调处。到目前,一共调处261件。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效率,尽快兑现“三留守”人员胜诉权益。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发放简易的司法救助申请表,实行口头申请与书面申请相结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即时予以批准。共为家庭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72件16万元。对涉“三留守”人员的52件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余元。同时,协调民政、社保、妇联等部门,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

    三是开展巡回司法服务。为留守妇女儿童举行维权普法讲座6次,发放《婚姻大事无小事》、《机动车交通事故维权》、《家庭抚养、扶养》等权益法制宣传册1500余份,开展专题移动办公24次,接受法律咨询330余次。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派驻法制副校长,举办模拟法庭、青少年法律常识宣讲等活动6次,增强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是搭建联动帮扶机制。牵头民政、社保、工会、团委、妇联等部联合开展与“三留守”人员结对帮扶活动,开展帮扶专项活动16次,结对帮扶25人。整合社会力量,构建关爱“三留守”人员的法律服务网。赠送价值4万余元的被子、衣物、生活用具等生活必需品和文具和书籍等学习用品。通过《荣昌法治》专栏、与电视台合作拍摄节目3次,引导爱心人士和组织关爱“三留守”人员,增强关爱和救助效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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