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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法院开展“清积百日会战”专项活动
作者:聂瑜 发布时间:2015-09-08 11:11:06
为积极配合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清积百日会战”专项活动,衡山县人民法院以清积案提质效为具体目标,全面摸清全院诉讼积案情况,多措并举,集中力量限期审结,力求100%清理未结积案。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 目前,衡山法院立案未结诉讼案件为35件,其中民事31件,刑事4件。各部门充分认识到当前清积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院长胡家舜强调:对清理积案要有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将清积工作置于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来抓,要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院长带头成立“清积会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院领导认真研究清理方案措施,着重强调督促和协调,确保清案工作的有序进行。 建立积案台账,落实清理方案 对清理范围内的积案迅速进行逐案核实梳理,建立积案清理台账,并对积案进行甄别分类,逐案分析原因,区别情况因案施策。严格实行“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将清积方案落实到庭室,落实到案件,落实到承办人。 加强审判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衡山法院对审判员提了两点要求: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审判政绩观。要认真处理好清理进度与清理质量的关系,做到好中求快,绝不能为了完成清积任务而牺牲案件质量;二是要切实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预案,有效防止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实行“两手抓”制度,一手抓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一手抓正常程序内的在办案件审理,切实将案件清理与审判改进结合起来。加强案件审限内内结案,防止出现前清后积的现象。另外,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加强流程节点控制、审限管理和均衡结案管理,将审判要求抓在平时,落实在常态,促进全院审判工作良性健康运行。衡山法院将对清积效果显著、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完成清案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衡山法院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诉讼案件长期未结情况的发生,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权威的良好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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