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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借款母子对薄公堂 法官耐心解析终和解
发布时间:2015-09-08 09:40:20
本网讯(秦丽华 唐海) 儿子急需钱购门面房,便向母亲借钱,到期后却拒绝偿还借款。为了讨回这笔养老钱,王老太无奈将儿子小胡告上法庭。9月2日,经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耐心调解后,母子终于达成了协议,儿子向母亲偿还了借款。 2010年12月12日,小胡以购门面房为由向其母亲王老太借4万元钱,爱儿心切的王老太将辛辛苦苦攒下的4万元钱借给了儿子。为表诚意,儿子小胡还出具了欠条一张,约定三年内还清,承担利息8000元。然而,三年过去了,王老太多次索要,儿子只偿还了1.1万元,剩余的欠款再无偿还的意思。无耐,为讨回欠款,王老太一纸诉状将儿子诉至沙雅县法院,要求儿子小胡偿还剩余的欠款3.7万元和利息8000元。 庭审中,小胡辩称,欠条是自己写的,欠款也是事实,但借款后的三年间自己的家庭破裂,父亲病重自己花了很多钱,现在手头紧张没有钱还,愿分期还款,希望母亲再宽限些时间。 法院根据证据认证情况及庭审情况,确认了借款的事实。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对小胡做了耐心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一致意见,小胡自愿于年底前一次性偿还母亲欠款及利息3.7万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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