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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我人生的新起点
作者:孔德明   发布时间:2015-09-02 08:41:47


    2015年9月1日,承蒙组织关心、领导厚爱,经江西省贵溪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我有了新的法律职务——审判员。

    我心中确信,就算是再过若干年,我一定还会清晰如见地记得这个意义特殊的日子:2015年9月1日上午,我和一同获得提请任命的另外几位同事准时来到贵溪市政府二楼会议室。会上,贵溪市人民法院院长童力宣读了有关提请我们法律职务任命的议案,并进行了人员介绍;随后,我作为代表向会议作了热情洋溢的供职发言;接着是任免投票和宣布投票结果;然后,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从贵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建中手中接过了任命书;最后,全体任职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整个会议严谨,气氛严肃。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作为一名审判员,我在倍感光荣的同时,也深深感到压力与动力并存、责任与使命同在。今后,我将以审判员这一岗位作为新的起点,努力做到四个“始终”。

    始终注重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作为一名审判员、政工干部,我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参加单位的各项学教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抓好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业务和前沿法学理论的学习,更新知识结构,不断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以适应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使自己政治上更加成熟,业务上更加精通。

    始终忠于宪法,践行司法为民。作为一名审判员、政协委员,我将始终把为群众服务作为永恒的追求,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一如既往地把为民、利民、便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确保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以公平正义赢得党和人民群众的信赖。

    始终严守底线,争当廉洁表率。作为一名审判员、民主党派干部,我要更加注重自身修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时时用《廉政准则》和党的各项纪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一切不廉洁的行为,廉洁自律、为人正派、率先垂范,以敬畏之心执法、以感恩之心待人、以平常之心自处。

    始终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名审判员、部门负责人,我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和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议案,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准,让人民赋予的司法审判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我明白:面对审判员这一新的起点,自己唯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去努力工作,努力争当一名让组织放心、领导认可、群众满意的优秀法官,才对得起这份沉甸甸的任命书。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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