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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全省法院系统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培训开班
发布时间:2015-08-27 16:51:56


    本网讯  8月25日,河北全省法院系统环境保护审判工作培训班在北戴河法官培训中心开班。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泰安出席开班式并做重要讲话。

  杨泰安要求,全省法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此次培训提升环保审判能力和水平,各级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要坚持未雨绸缪,做好思想准备和知识储备,打一场有准备之仗。一要更新环境保护理念。要把握好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把握好事先预防和事后惩治的关系,把握好立足审判职能和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的关系,努力做好审判工作。二要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参加这次培训的法官,要结合新环保法及最高法院出台的环境侵权和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困惑处和疑难点、最新的实践成果等进行学习。三要强化协调配合意识。环保审判工作要顺利发展,必须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建立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资源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与立案、执行、审判监督和其他审判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要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信息通报和业务交流,提高环保审判整体工作水平。四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大家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做好环保审判工作。要大胆吸收和借鉴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新机制和新制度,不断地总结和提炼,形成自己的审判特色,打造自己的司法品牌,开创河北省环保审判新局面。

  杨泰安对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联系实际。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学习,并把所学的司法理论、业务知识和办案技能创造性地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的目的。二要加强调研。大家要利用好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梳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在学习中思考问题、在研究中学习理论,使学习的过程成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过程,成为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过程,成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过程。三要互动交流。要加强案例教学,深入分析研讨相关经典案例和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提高自己的实务能力。四要严肃纪律。全体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做到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把基层的好作风、好传统带到培训班上来,树立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良好形象。

  秦皇岛中院代院长胡华军,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彭建景出席并分别致辞。

  培训安排了我国环境保护的治理机制及其司法保障、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的若干问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若干问题、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等四个专题进行授课,并组织全体培训班法官进行分组讨论。培训班为期五天,全省各级法院从事环境审判工作的法官共80人参加。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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