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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区法院开辟民事诉讼“快车道”
作者:欧阳九林 发布时间:2015-08-12 09:39:49
自今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后,面对案件急剧增长、案多人少矛盾加剧的现状,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如何让民事案件在正常的审限内开辟一条“快车道”,让简案快审,做到节奏快、效率高、效果好。鱼峰区法院从今年5月份开辟民事诉讼“快车道”,截至目前,调解各类民事案件565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14件、离婚44件、抚养关系19件、小额诉讼120件。 简化立案环节享受快审VIP待遇。一般案件按简易程序审理要3个月,开辟民事诉讼“快车道”后,当事人双方到法院处理的各类民事案件都能享受简案快审的VIP待遇。今年7月,原告阿芳和被告阿伟来法院立案,要求变更小孩抚养关系,向法院起诉。此案在立案环节,当事人向立案法官提出申请,立案法官进行简单的立案登记后,即刻安排调解中心的法官进行调解,待调解成功后再办理立案手续。案件从登记到当事人拿到调解书,只用了一个小时。该院调解中心负责人法官马雪辉认为,享受此待遇的每年有180件,占民事案件的6%。 繁简分流让简案审理提速。为了让简案快审,鱼峰区法院于今年6月制定《关于审理民商事案件适用繁简分流实施方案》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表》。案件进入立案程序,在智能排队管理系统进行的13个分类中,小额诉讼、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涉军案件、老弱病残孕、支付令、公示催告、双方同意调解的案件在立案登记排序当中进行第一次繁简分流。 案件进入立案登记程序,立案法官会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释明,引导当事人适用快速审理,只要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法院受案范围,当事申请或征得双方当事同意,均可纳入快速审理轨道。立案法官会在卷宗上注明“小额”、“调”、“保”、“协调”、“简”等字样,分别代表小额诉讼案件、可调解的案件、当事人有保全申请、找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这是立案环节的第二繁简分流。 案件移送到相关庭室,相关庭室根据立案环节的二次分流,再根据送达情况、当事人的意愿等环节正式确定繁简分流,确定审判小组和审理程序。 程序简化提高办案效率。一是传唤方式活。法院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用最简便的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如使用电话、短信、传真、QQ、口头传唤,也可用捎口信的方式,有力提高了传唤的效率与质量。二是审理周期短。案件登记后当天移交调解中心和相关部门,法院可当即审理,也可另定日期审理,双方达成协议,案结事了;调解不成当即立案、当庭送达,确定开庭日期。三是结案方式灵活。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人民调解或司法调解,调解无效,及时安排开庭,开庭后可当庭宣判,也可定期宣判。四是文书规范实用。鱼峰区法院在没有相关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为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通过审判管理系统简化法律文书的制作,并将法律文书模块放入系统中。五是法律文书签发简便。鱼峰区法院实行审判长负责制以来,法律文书由承办法官签发,改变过去法律文书需层层签发把关的做法。把权力交给主审法官,让法官对案件负责。 据统计,截止2015年8月7日,鱼峰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62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1%,其中民事案件3648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736件,占75%。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了21天。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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