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鼓楼区法院干警周日顶酷暑成功执结一起难案
发布时间:2015-08-11 16:07:17


    本网讯(王晓影 克燃)  “您们法官辛苦了,周日还来为我的案子奔波,太感谢您们了!”申请执行人某学校负责人紧紧握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手,动情地说。2015年8月9日(星期天)下午16时,在该院执行局执行二室主任闫景伦和执行干警崔天龙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杨某将房屋腾空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又一起执行难案得到顺利执结,在得到当事人认可和赞誉的同时,有效提升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2015年初,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开封市某中学诉被告杨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06年来,被告杨某租赁学校的房屋做小卖部,现因学校教学需要,需将该房屋收回,校方在租赁合同到期的前提下,及时向杨某发出了腾房通知,但杨某一直以小卖部的货物尚未处理完毕,拒不将房子交还。2015年,校方无奈将杨某起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后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杨某立即将房屋腾空并交清租金。后杨某长时间拒不腾房,2015年7月,学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杨某觉得委屈和不满,对法官采取避而不见的方法,独自到外地打工。其母亲徐某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也拒不配合,不愿履行判决书义务。

    8月初,离学生9月份开学的时间越来越临近,闫景伦更是急在心头,为保证学校方早日收回房屋,为学生提供教学便利。执行干警闫景伦、崔天龙不顾三伏酷暑天气,一个月内,连续六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做思想工作,讲人情,释法理,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对被执行人母亲徐某一一道明,并义正言辞的告知家属一定要转告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得知法院同志一次又一次的不怕炎热,不辞辛苦的登门拜访,被执行人终于被执行干警的耐心和诚心所打动,同意交付房屋。

    周日下午,在法院执行干警的配合协助下,经过近一天的时间,房屋被顺利腾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看着执行干警被汗水浸透了的法官服,双方当事人都竖起了大拇指。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