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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委泄露招投标秘密收受贿赂30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5-08-07 10:29:34


    本网讯(王锡怀)  一专家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泄露招投标秘密,最终让竞标人中标。事成后,该专家收取了30万元感谢费。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冯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

    经审理查明,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攀枝花市炳三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F线道路工程的业主单位。2013年11月,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攀枝花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抽取被告人冯江等5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在评标前,被告人冯江向陈某承诺,如果自己被抽为评委会帮陈某的忙。在竞标过程中,冯江向陈某提供了不宜公开的相关材料。经评标后,与陈某有合作关系的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中标。2013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冯江收受了陈某以感谢的名义所送现金30万元。

    同时查明,被告人冯江在侦查机关立案前,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交代了其受贿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冯江的亲属代为退缴了赃款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江身为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在进行招标事项的评标活动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冯江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交代了其受贿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冯江的亲属代为退缴了全部赃款,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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