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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维稳工作的“和合之道”
——单县法院信访维稳工作侧记 作者:朱杰 刘杰 发布时间:2015-07-06 16:05:53
近年来,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探索出一条以传统接访模式为基础,整合内部资源、融合相关责任主体的“和合之道”,完成了一系列高难度破冰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民情,诉求通道更宽 “俺不上访了,徐院长跟俺拉了两天家常,让座、倒茶,啥道理都跟俺讲明白了!”去年7月10日,老上访户李某在撤回申诉申请时感慨地说。 原来,在面对李某反映的信访诉求时,该院院长徐青峰亲自出面与其促膝交谈,真诚交流,一方面耐心向其解释说明法律规定,一方面详细了解其实际困难。经过两天的约谈,李某慢慢从开始的抵制到逐步理解,最终,这起缠访近10年被挂牌督办的信访老案得以彻底化解。 近年来,该院认真坚持好执行案件周一集中接访、院长周二定期接访、预约接访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建立了宽敞明亮的立案信访大厅,配备饮水机、便民伞、老花镜、写字桌等设施。并在信访窗口单位设立“党员先锋岗”,坚持“有诉必理”、“有访必接”,使每一位来访来诉群众都能够及时受到接待和咨询服务。对接访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热情的话语、亲切的态度、得体的举止,以热心、耐心、细心、诚心换取百姓的安心、顺心。并实行一案一表、限期受理、限期办结、限期答复等一系列措施,相继化解了一批缠访多年的信访积案。 顺民心,矛盾化解更快 信访“层级化解”制度,是该院快速化解信访问题的一大利器。所谓“层级化解”,大意就是从院长到具体责任人,人人有责任,层层有目标,形成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包案领导为主管责任人,庭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案件承办人为具体责任人的信访矛盾化解体系。同时,辅之以完备的考核制度,将案件最终化解层级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层级越高,得分越低,从而确保每个环节都不敷衍塞责,每个层级都能尽力化解矛盾纠纷。 赵某信访案便是这一制度的最好实践。2009年,赵某做了女扎绝育手术,后来却患了宫外孕,经住院治疗,花费近万元。其丈夫身体有残疾,子女尚小,家庭生活本来就非常困难,而其遭遇使这个家庭更加举步维艰。赵某认为,自己进行结扎手术后又患宫外孕,是绝育手术失败造成的,应获得赔偿。后因有关部门的答复与徐某诉求之间有一定的差距,赵某遂到该院上访并要求起诉有关部门,声称法院若不能为老百姓做主,就全家到北京上访。 该院接访后,迅速启动信访“层级化解”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在分管院领导及接访法官的积极协调下,有关单位对赵某的遭遇引起重视,历经4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这起困扰有关部门近一年的信访案件在诉前便得以成功化解。 2012年8月10日,赵某一家人向该院送来了锦旗,上书“维社会和谐公正执法,护百姓权益热心助人!” 解民难,调处效果更好 2011年12月份,40余名购房户到单县法院要求起诉某房地产公司。经风险评估,此案一方面牵扯到业主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影响着该县的大项目建设进度,正值两会前夕,存在不稳定苗头。为此,该院信访室提前介入,全力开展调解工作。历经近1个月的时间,最终承办法官找到了业主和开发商利益的最佳结合点,使该系列案件达成了协议。 这起眼看就要“爆炸”的群体性纠纷,在该院信访法官手里似乎轻轻松松就消解了。其实,提起这背后的“玄机”,需归功于该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0年10月份,在县委、政府支持下,该院设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的“综治维稳调解中心”。 硬件有了,程序自然不能少。在“综治维稳调解中心”设立的同时,该院出台了《关于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经与县司法局、总工会、妇联、教育局、卫生局、城建局、供电公司等10余个单位会商,制定了以“综治维稳调解中心”为平台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案,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形成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的整体合力。 该院将完善的机制运用到了极致。特别是针对涉及破产、城市规划、土地征用等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群体性纠纷和医疗、工伤赔偿、电击伤等案件,积极发挥“综治维稳调解中心”共同“会诊”、联调联动的作用,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使其辛苦钱不至于打“水漂”。 《国语·郑语》云:“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意指商契(传说“商”部落的始祖,名“契”)能和合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教”,使百姓安定和谐地相处与生活。也正是由于遵循了和合之道,单县法院信访维稳工作才能由和至合,因合而顺,从而呈现出“几何级”的跳跃发展之势:2014年,信访案件总量同比下降26%;2015年1-6月,该院院内来访同比减少32件次,重访率由41%下降到12%,实现了“大问题不出,小问题也没有”的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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