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车站蹲守1小时 惯偷趁旅客熟睡盗窃钱财领刑
发布时间:2015-07-30 09:00:23
本网讯(黄丽丽 黄俊山) 一名有犯罪前科的男子窜到汽车站偷盗旅客的财物,最终东窗事发,被判入狱。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端华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被告人王端华退赔马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800元。 被告人王端华出生于1969年,2014年1月14日、2014年9月3日因犯盗窃罪分别被港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2014年12月29日刑满释放。但其出狱后不思悔,仍干一些小偷小摸的事。2015年3月8日6时30分许,被告人王端华窜到贵港市汽车总站候车室,窥见男子马某在候车室的座位上候车,马某的旁边放有一个白色手提包,便坐在附近的座位上伺机作案。同日7时40分许,被告人王端华趁马某在座位上睡觉之机,将马某内装现金人民币1800元、手机一台、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的手提包盗走。后将现金拿出后,其他物品丢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上述被盗手提包、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等缴获并发还失主马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端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端华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端华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端华犯罪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笔者提醒:单独外出的旅客要提高警惕,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切记不离身。在候车时,尽量不要打瞌睡,更不要在人多复杂的公共场所睡觉。过于疲劳时可以寻找安全的地方休息或采取冷水洗脸、吃东西等方法刺激自己保持清醒,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