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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法院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力度提高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15-07-15 15:05:16


    本网讯(莫秀云)  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成本,缓解法院人少案多的被动局面,今年上半年,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在狠抓案件质量的同时,积极大胆地依法大量适用简易程序,努力缩短办案周期。上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71件,结案1286件,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了40%和36.15%,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8.47%,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8天。

    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案件依法受理后,除起诉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案件事实不清需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和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情形外,一般都首先考虑并告知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均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刑事案件应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 

    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一些矛盾冲突不大,标的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商事案件,以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为原则,尽量做到快速立案、快速调解、快速审理、快速结案,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在第一时间传唤当事人,并及时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文书,适用简易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加强法官业务培训。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对办案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该院不断加强对法官的学习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给干警统一购买专业法律书籍,不断提升理论知识水平;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定期组织法官观摩评查庭审、组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进一步提高法官驾驭庭审、分析认证、适用法律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着力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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