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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畅通“绿色通道”确保司法便民
发布时间:2015-07-22 13:58:17
本网讯(郑建华 张继凯)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贯彻张述元院长提出的“着力落实便民司法,深入践行为民宗旨”的要求,不断拓展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内容,创新工作形式,确保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 完善“绿色通道”。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抚养费等特殊群体的案件,实行专人引导,优先立案,并在法定的范围内放宽和完善司法救助的受理条件。在立案过程中,对确因经济困难无力预交诉讼费用的,当场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请示院长同意后,补办诉讼费缓、减、免手续。 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让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填写人民调解申请表,可到当地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引导,解决当事人不会诉、没钱诉的问题。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调解接谈室、专家接访室,增设书写区、等候区等标牌,对诉讼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编撰成册,发给基层法院,指导和规范基层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 加强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工作。中院自1月起实行电话预约立案,共接到电话预约立案案件17件,均做好答复工作,并登记在册。建立网上预约立案平台,于5月份正式启动使用。牡丹江日报和晨报对网上立案这一新举措进行了专题报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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