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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法院多举措编织“失信惩戒网”
发布时间:2015-07-21 09:50:29
本网讯(伊世杰) 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积极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4年以来,明溪法院执结案件691件,涉标的额21872.51万元。 一是建立“失信曝光”机制。通过办公楼LED屏幕,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71条。二是建立诚信联动机制。强化与金融、工商、公安、房管、铁路等部门联动合作,使139名失信被执行人在办理贷款、企业登记、房屋买卖、动车乘坐等方面受到限制。三是建立涉公职人员督促履行机制。与县纪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对涉公职人员在换届选举、干部提任、评先评优时,提供协审证明,促使3名党员干部在提任前主动履行债务47万余元。四是加大对“老赖”惩治力度。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拘留等强制措施。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00余万元,依法对28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7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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