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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法院开展庭审比赛活动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07-21 09:46:43
本网讯(温大生 刘红连) 7月20日上午,在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随着一声庄严而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和审判长宣布的“开庭”,一起不履行土地登记法定职责行政案件开始正式审理,这是该院开展庭审比赛活动的一个缩影。 为了确保庭审比赛活动的公平公正,该院设立庭审比赛活动领导小组,分别制定了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庭审评比指导标准。明确初评分三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不满70分为不合格。评审员是由该院审委会委员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该院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等业务庭各自选拔审判人员参加比赛。 听审中,评审员根据审判人员庭前准备工作、庭审驾驭、庭审礼仪、法庭秩序等五个方面对庭审过程进行逐项打分,然后确定初评等级,并分别签署点评意见。活动领导小组将各位评审员的“案件庭审评分表”进行汇总,最终确定参加比赛的审判人员的综合得分及评审等级。同时分别指出参加比赛的审判人员的不足之处。 该项活动将持续至今年7月底。该院开展庭审比赛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提升案件的审判质效,全面保障司法公正,也是真正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一项有力举措。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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