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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法院妥善处理赡养纠纷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发布时间:2015-07-15 16:23:18


    本网讯(申芳芳 郝涵冰)  近年来,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2013年以来,金乡法院共妥善处理赡养纠纷80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是为老年人诉讼打开“方便”之门。对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充分运用法官工作站的优势,为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状、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对于经济确实困难的老年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把司法救助落实到实处。2013年以来,共减缓免诉讼费2.4万元。

    二是为老年人诉讼打开“和睦”门。要求审理赡养案件的法官以调解为主,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认真分析纠纷产生的根源,以亲情融化双方的矛盾,最终达到家庭和睦相处,老人安度晚年的社会效果;主动邀请当地司法所、村级调解组织、老年协会、当事人本家户族中有影响有威信的人士参与调解,促使老人和子女间的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三是为老年人诉讼打开“法律”之门。采用“送法下乡”、法律“五进”等多种形式,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解老人在家庭生活、财产处理、婚姻生活中享有的权利,提高老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选择赡养纠纷相对较多的村镇以及有典型赡养纠纷案件到当地就地公开开庭,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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