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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信念 为法勇向前
作者:张丽丽 发布时间:2015-07-15 10:39:57
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在大家的心中法官的定义是什么?我想在座的每一位给出的定义都是不同的,百度百科为我们给出的定义是:“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我国,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虽然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制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行使审判权。 据统计,截至2014年我国现任法官人数约为19.6万人,而今天我们在这里要缅怀的一位是所有法官的榜样,时代的楷模邹碧华同志。邹碧华同志生前时任上海高级法院副院长一职,上海是本次国家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而邹碧华同志生前一直致力于推进司法改革的工作。2014年12月10日下午,邹碧华同志在前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法院的途中突发心脏病,后经抢救无效去世。邹碧华同志去世后,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全国巡回报告会12天内在6个省(区)和北京大学举行了7场巡讲,我们院也在领导的带领下进行了观看,每一位干警都是眼含热泪看完的,邹碧华同志的事迹在每一位干警心中激荡,久久不能平静。邹碧华同志的事迹在坐的每一位领导、同事都已铭记在心,我在这里不再一一述说,今天我只想以一位年轻的初任法官的身份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感受。 我曾问过大家对于法官的定义是什么,现在我给出我自己的答案:法官,在我的心中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维护法律地位、尊严的使者。对于法律的热爱,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根植在心中,维护法律、实现公平正义这个信念始终萦绕在心。所以我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选择成为了一名律师。选择律师这个职业,除了对于法律的热爱外,其实更多是因为小时候受到电视剧的影响。看到电视剧中的律师在法庭上慷慨激昂、伸张正义的样子,让我觉得律师就是正义的使者。但是从事律师这个职业后才发现,不是我所想象的通过法律去实现公平、正义。在这期间,通过和法官的接触,我渐渐了解了这个群体,这时的我才知道,法官才是我心中那个真正能够维护公平、维护法律的职业。想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的想法越来越强烈,所以两年前我毅然辞职,通过考试来到了密山法院。初任法官时,我有过不适,有过茫然,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也让我有过小小的落差,但是我并没有选择离开,心中的那个信念始终在,它让我坚持走下去。而邹碧华同志的事迹再一次震撼了我,也让同样作为一名法律人的我感到自豪骄傲。邹碧华同志一心一意扑在司法改革的阵地上,用其高贵的生命彰显了为实现公平正义、依法治国的司法情怀。邹碧华同志无论在品格上还是在建树上都是法官的楷模,不是我所能望其项背的,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将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自己的岗位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有这样一位朋友,他曾经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法官。之所以说他曾经是一名法官,是因为他现在离开了法院系统,选择了其他职业。他在离开前和我说:“丽丽,我真的不想离开法院,我爱法院这个单位,我爱法官这个职业,我爱身上这件法袍。可是现实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离开。这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我希望你能带着我们共同有过的信念,带着我未完成的梦想坚持走下去”。在这里,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他离开前写的一篇短文:“还没来得及看一看兴凯湖上的朝阳,还没来得及闻一闻十里杏花的清香,我已在道别的路上。法袍,我带走了,可带不走法槌的声响,法徽,我带走了,可带不走法官的戎装。让我合个影吧,在一楼的第三公判庭,在四楼的办公室,在每一个围坐的桌旁。我还能带走的,有伙伴的祝福,有三年的回忆时光。可我没能留下什么,除了,写着我名字的裁判纸张,和你们教会我的,一步一步的成长。再见了,北国的鱼米之乡,再见了,天平下的徜徉,再见了坚守着的脸庞。原谅我没能一起,迎接春天的希望,没能一起,老去在法治的路上。”在这里,我更想叫他一声战友,来纪念那些我们为了坚守心中信念而一起奋斗的日子。我也想告诉他,在这里,不止有我一个人在坚持走下去,还有在座的每一位,你曾经的领导、同事、好友,我们每一个都坚守着心中的信念,坚定的走在中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道路上。用一颗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赤诚之心去捍卫法律的尊严。 在成为一名法官时,我们都曾宣誓: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邹碧华同志用他短暂的一生诠释了这一段誓词。邹碧华同志是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又点燃了永不停息的一盏灯,指引了我们在审判事业中的前进方向。为我们树立了永恒的榜样,我们将接过这面旗帜,在他未走完的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勇敢前进。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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