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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法院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助农民工维权
发布时间:2015-07-14 17:17:00


    本网讯(任泺璇)  7月13日,甘某等20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拖欠四年之久的工资。这是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执行工作首次依法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结的一起案例。

    2010年下半年,原告防城港某建筑公司为被告广西某房地产公司一项目地下室土石方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建设,历时一年七个月,整个工程经结算费用为240多万元,被告陆续给付部分工程款后,余42万元工程款一直拖欠不付,致使还有20多名农民工没有拿不到工钱。2014年10月,该案经港口区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需向原告支付46万元工程及相关利率损失。

    2015年3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寻找被执行人时发现,被执行人承建的工程项目早已停工四年,原来的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股东也不知去向。而申请人在承包该项项目时,雇佣了大量农民工,由于不能追回工程款,很多工人没有拿到工资而多次抗议闹事。

    就在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之时,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在防城港市住建委存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人员及时与住建委沟通联系,在查实被执行人在住建委交纳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0万元后,迅速向住建委发出协助执行函,依法提取了这笔保证金。7月8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到法院办理了相关领款手续,并陆续向涉案的农民工兄弟发放了工钱。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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