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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铁路法院院长办案成常态高效快捷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14 17:01:03
本网讯(于智行 熊妍) 为顺应司法改革新趋势,积极响应张立勇院长提出的“院长、庭长必须带头办案”的工作要求,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河南省洛阳铁路运输法院的院领导躬体力行,亲自担任案件审判长,7月10日快速、高效审结2起民事案件且均在庭前已调解结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该院院长邵宝忠先是认真阅卷了解案情,随后组织合议庭分析案情的矛盾点,并拿出调解方案,在当事人调解过程中,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后,以双方的权益为出发点,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使案件当场达成调解。在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担任审判长的副院长赵尊科认真梳理案件要点后,分头做好案件当事人工作,缓和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使案件当场达成调解。 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在该院不仅得到落实,而且已成为一种常态化工作模式,在民事、刑事等案件审理过程中,都能看到院领导参与办案的身影。 6月份,该院民事案件数量激增,办案人员工作压力增大,院领导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带头办案,不仅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而且调动了全院法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该院的审判效果,为一线法官起到了关键性的指导和示范作用,营造了一种人人钻研审判业务、人人善办“精品案”的工作氛围。尤其是在7月8日至10日期间,在院领导带领下,民事审判庭坚持 “和谐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快审快结,仅用三天时间审结5起民事案件,审判质效得到大幅度提升。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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