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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司法救助暖民心
作者:黄子鹏   发布时间:2015-07-13 15:19:58


    近年来,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的民生案件逐年增加。在一些民生案件执行中,申请执行人是生活困难的残疾弱势、特困群体,而另一方被执行人又确无履行能力。为有效预防因执行不能而激化的社会矛盾,覃塘法院心系群众帮扶济困,积极争取贵港市委政法委、覃塘区委政法委的支持,建立健全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制度,给予特困申请执行人救济帮助,让更多有实际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浓浓暖意。近五年来,该院先后向26件案件的73名特困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30500元。

    情系老人,救助送温暖

    “真想不到法官会这么关心我的案件,在我生活特别困难的时候还送来救助金,让我的老年生活有了着落,我心里热乎啊。”吴老紧紧地握着法官的手,感慨地说出自己的肺腑之言。

    吴老申请的执行案源于一起合同纠纷。2002年1月12日,吴老与罗某签订转让山林承包经营权合同,罗某分三次收取了吴老的转让费49200元,因未经山林所有权人贵港市覃塘镇三里社区12队的同意,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该转让合同属无效合同,罗某应返还49200元给吴老。判决生效后,罗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多处查询均未发现罗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年来,执行法官密切关注罗某的财产状况,但仍然没有执行到钱款交给吴老。2013年,被执行人罗某病故,未留有遗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了绝境。已83岁的吴老体弱多病,无经济来源,为该案时常奔走于相关部门,生活极其困难。该院执行法官、院领导时常到吴老家中看望,与其聊聊家常,向覃塘区政法委、贵港市政法委进行了汇报,最终为老人争取到20000元司法救助金,缓解了老人的日常生活开销困难,给吴老的老年生活添加了实实在在的温暖。

    命悬一线,司法有人情

    八年前,李大叔的妻子被人谋害致死,从此精神抑郁,第二年就半身不遂,倍受妻子离世、疾病缠身、无米下锅等多种痛苦折磨。凶手虽然锒铛入狱,但不足六万元的赔偿款仅偿付了1.9万元之后,再也没付分文,其家属也未能代为赔偿,他只能终日悲天叹地,以泪洗面。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今年3月初,他突发肌梗塞被送往医院,急需做心脏搭桥手术。面对巨额的手术费用,他呆若木鸡,面如死灰,全家人奔走呼号,眼睁睁看着亲人命悬一线。该院执行局法官获知这一情况,立即汇报院领导,多方奔走,终于为他争取到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第二天,医院立马为他安排手术,他本以岌岌可危的生命因此得以延续。他的儿子来到法院给法官致谢,告知法官李大叔的手术非常成功,说“没想到,法院也如此有人情味!”

    扶一把,不让温馨家庭破碎

    2014年3月12日,苏大姐14岁的儿子小彦搭乘三轮摩托车前往石卡镇同学家玩耍,因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侧翻,造成小彦下肢体重伤,法院判决驾驶员及车主连带赔偿苏大姐一家经济损失129071.5元。判决生效后,驾驶员与车主都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赔偿。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车主能换位思考,考虑到受害人苏大姐家的实际损失和存在的困难,到亲朋好友处凑借了50000元,暂缓小彦的术后康复费用之急。不久后,小彦的下肢手术部位感染恶化,急需进行第二、第三次手术。此时,驾驶员与车主已完全找不到踪影,也未发现两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一整天半夜蹲守在其家附近,都无法联系上两人。

    因小彦遭遇交通事故造成身体损失,小彦父母心存愧疚而互相指责、埋怨,又因着急手术费用及康复费用,多次发生争吵,婚姻亮起红灯,曾温馨的一家三口面临破碎的危险。苏大姐多次到法院哭诉家庭面临的困难。该院领导了解到苏大姐家庭的实际困难,经过调查核实后,证实小彦符合救助条件,为其向区委政法委与市委政法委申请到司法救助金40000元。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所有父母的心愿,该院用司法关怀为这个家庭挽回温馨幸福。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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