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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微商乱象,须夯实法治基础
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5-07-07 14:18:18
商务部日前公布的《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商界引起较大反响。该《办法》最大的亮点之一,突出规定微商经营者应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证照信息等;经营者为自然人的,要提供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经营场所(住所)等。业内认为,今后无执照、不缴税、任由发展的所谓微商经营“常态”可能会面临终结。(7月7日《经济参考报》) 在“互联网+”时代,不需要传统店铺经营场所的微商,因经营成本的低廉和经营方式的快捷,正成为激发创业的有效载体。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微商从业者已从1000万激增到2000万人,平均每天“诞生”3万到6万个微商。然而,福依祸所伏。“微商大爆炸”所带来的无证经营、诚信缺失、税款流失和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等种种问题也接踵而至。在此背景下,商务部出台微商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规范微商经营市场,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微商经营种种乱象的治理,归根结底,还得在夯实法治基础方面下功夫。法治作为最权威的治理方式,是规范微商经营管理的有力利器。微商因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普及而兴,其监管不同于传统商贸业态,涉及工商、食药监、物价以及微信平台等众多领域,点多面广线长,相关领域法治完善程度参差不齐,更需要将其纳入法治轨道进行监管。只有让其在规范有序的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实现微商市场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否则,很容易为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法外之地,不利于微商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尚无针对微商经营管理的具体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散见于与互联网及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中,不但缺乏综合性和系统性,导致微商的监管实际上处于法治的“真空”地带,而且也因没有整合执法机制,公安、工商、银监、保监等多部门形成的“九龙治水”式的监管模式,导致事前监管和问责机制形同虚设,难以从根本上防范微商市场的乱象频仍。故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补足法治短板,并整合执法机制,也就成为确保微商依法经营的不二选项。 法治对推进微商经营健康发展,以及净化电商市场,均具有其他手段不可比拟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夯实法治基础对微商经营规范的重要性,最关键的是要将行动落到实处。此次商务部出台的征求意见稿,要求微商从业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证照,其本身就充分体现了依法监管微商经营行为的强烈法治意识。在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微商经营即将迎来发展春天之际,负有微商监管职责的相关责任部门,更应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微商经营管理,每走一步都要审视一下相关法治是否还有需要完善之处,每遇到一个问题都要想着运用法治解决,用法治检验监管效果,用行动提升监管质量,对于偏离法治轨道的微商经营行为及时依照法律法规纠偏,从而让法治成为微商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的力量源泉。 当然,治理微商乱象,强化其市场管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持续不断地发力。当前,国家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号角已经吹响,未来微商的发展将更加蓬勃,依法监管的责任更加重大。这就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在规范监管的过程中,必须凝聚法治力量,夯实法治基础,固化依法监管的成果和经验,让坚不可摧的法治基石,成为根治微商乱象的良方妙药,从而护佑微商健康发展,确保微商成为创业和激发市场活力的崭新平台。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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