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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司法关爱残疾人受称赞
发布时间:2015-07-06 15:29:39
图为法官为残疾当事人立案 本网讯(丁鑫) 扶残助残是一项社会美德。7月6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诉讼服务中心热心接待一名腿部残疾当事人,耐心答疑解惑,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浓浓的司法人文关怀。 据悉,江某系泰宁县长兴村村民,因其林地被征用却未拿到相应的复垦费而来寻求法律帮助。由于江某腿部残疾,他赖以行动的自制电动车超过安检门宽度,安检室干警随即将情况反馈立案庭。立案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打开法院侧门,使他骑电动车到达立案大厅,并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告知江某起诉的要求和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减少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 “法官同志,谢谢你,你们就是我现在唯一的希望了!”一句发自内心的感激既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深深的认可,更是人民法院不懈的责任。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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