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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擦亮“小”窗口 塑造“大”形象
发布时间:2015-07-02 10:57:57


    本网讯(闭赋火 黄高文)  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以加快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服务功能,着力在便民、利民、惠民等各项措施上狠下功夫,以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推动立案登记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截止6月30日,大新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6件,其中当场立案173件,当场立案率达93%。今年4月,在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广西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综合结果中,该院以98.25分的综合得分在全区111个县(市、区)当中排名第一。

    一是突出诉讼服务“一站式”。该院立案庭克服办公面积小、收案数量逐年增多等不利因素,以“精细服务、便捷高效”为宗旨,将诉讼服务中心划分为安检导诉区、立案服务区、信访接待区等三个主要功能分区,设立立案受理、费用收取、材料收转等服务窗口。服务大厅设有电子显示屏、书写台、触摸屏查询系统、书写桌椅多项便民服务设施,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捷化、人性化的服务。同时,编印诉讼指南、立案登记等相关手册,方便群众翻阅,了解诉讼知识。

    二是实施安检导诉“导诊式”。在安检导诉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检查及导诉服务工作,根据当事人诉讼需求,及时引导当事人前往审判区、立案服务区等办理相关业务。为避免“找法官难”,该院还规定,凡是当事人前来面见法官的,导诉人员立即电话通知法官前往安检导诉中心进行接应,法官由被动接待转为主动服务,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三是推出立案登记“菜单式”。该院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对材料齐全符合起诉要求的,立即登记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对照“菜单”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材料并限期补正。提供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等几种常见诉讼文书式样,对诉讼经验欠缺、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予以帮助指导。对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允许其口头提出,由立案人员记入笔录。

    四是强化信访接待“直通式”。在该院信访接待室,院领导、各业务庭中层副职以上干警每日轮岗值班,设立值班情况登记表,对当事人前来咨询、投诉、信访等事项如实做好记录,能予解答的法律问题当场予以解答,不能解答的,转相关业务庭办理,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相关案件信息。今年以来,该院信访接待室共接待当事人52人次,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个。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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