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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法院五举措扎实做好便民利民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03 15:59:28
本网讯(王晓艳) 近几年,新疆哈密地区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将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等各项工作中,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设立了立审执绿色通道、形成了诉讼费减免缓和司法救助等长效机制。 在诉讼便民中,不断提升窗口建设水平,丰富和加强司法为民便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一站式、全方位和一体化诉讼服务,认真做好诉调对接、风险提示、材料接转、诉讼费缴纳、信访接待等各方面的工作。辖区基层法院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相继设立了“诉前调解室”和“诉前调解中心” 采取即时调解、现场调解、巡回调解、电话调解、亲情调解、温情感化调解等多种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截止2014年年底,共调解处理离婚、建设工程合同等民商事纠纷案件3100余件。通过诉前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节约了司法资源,及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 在审判便民中,对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农牧区,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力度,让法官走出法院,深入农牧区、深入偏远乡镇、深入田间地头,深入社区街道,把法庭搬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让群众感觉到法官就在身边;切实做到农忙时节,不误农时,让群众在田间地里、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亲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自2010年以来地区两级法院巡回审判达到3000余件。 在执行便民方面,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保障民生的专项执行工作,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管、威慑、惩戒法律制度和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为抓手,积极推进反规避执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哈密市法院还积极探索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将执行情况实时通知申请人。自2013年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以来,执结扶养、抚育、赡养、劳务等涉民生案件413件,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8人。 在信息便民方面,先后开通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并在立案接待大厅显眼位置安装LED显示屏,为社会公众及时获取司法公开信息带来极大便利。自2012年起地区两级法院加大对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个方面的信息公开,截止2014年年底两级法院均成功申报为自治区级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建立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要求,地区两级法院加大对科技法庭改造和扩建,使两级法院每起庭审都能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哈密市法院已经连续三年在办公楼外进行庭审直播,让老百姓直观了解法院的各项工作。自2013年年底实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以来,地区两级法院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14份。 在普法便民方面,安排法官在行使审判权的同时,主动承担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知识的义务,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普法宣传,使人民群众在充分了解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的同时,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地区两级法院每年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点开展各类法律宣传。自2009年起三个基层法院相继在所辖区域乡镇、村队、街道、工业园区设立了“法官工作站”、“法官联系点”及“百姓说事点”, 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等工作,把法律服务、矛盾化解延伸到乡村、农牧区、城镇社区等,并安排专人在管辖区内各大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宣传。 据了解,前不久哈密中院已经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区法院审判管理系统软件应用试点单位,我们期望地区两级法院以试点为契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进一步开创信息化时代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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