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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法院:办事一站式 服务零距离
作者:张阳阳 发布时间:2015-06-18 17:05:05
诉讼服务中心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近年来,山东省荣成法院在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以参诉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集成式、一站式”服务为依托,以“规范化、效能化”工作为保障,积极探索出“一二三四”工作机制,努力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平台”,彰显法院形象的“第一品牌”。被省高院授予“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站式集约”服务践行为民宗旨 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诉讼服务大厅改造升级,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模式,中心共设置“八区”包括安检区、导诉区、自助查询区、休息等候区、投诉监督区、立案服务区、便民服务区、信访接待区;“四室”包括领导信访接待室、法官会见室、远程视频接访室、诉前调解室;“六窗口”包括材料收取窗口、立案登记窗口、诉讼费收取窗口、立案执行绿色通道窗口、信访接待窗口、查询咨询窗口,并配备POS机、自助查询、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涵盖从诉前、到立案、到审理、直至执行和信访的“一条龙”服务,供当事人公开选择,力求把当事人留在“中心”,把矛盾化解在“中心”,把审判辅助工作解决在“中心”。今年以来,共为涉案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提供导诉候访、诉前调解、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服务4000余人次。 “两便原则”满足便民新需求 一是方便当事人诉讼。服务中心采用开放式、面对面的接待台设计,拉近与当事人交流空间,彰显对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印制立案流程示意图、各类诉讼文书格式样本等材料,专设当事人休息区,为当事人提供桌椅、饮水机、笔墨纸张、花镜、书报杂志、手机加油站等人性化设施,创造温馨舒适的诉讼环境。推行会见制度,设立当事人接待室,来院当事人要求会见法官的,诉讼服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立即与承办法官联系,如果法官开庭和外出,只需留下联系方式预约即可,促进法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推行院机关与法庭“双轨”立案机制,构建“一心五点”网络,建立了以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为圆心,带动院属五个法庭诉讼服务室,实现了信息共享、音视频连接、工作同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是方便司法信息公开。开通案件“二维码”,案件受理后自动通过电脑系统生成个案专属“二维码”,并打印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裁判文书上,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审判节点信息,了解案件进展。安装案件查询机,与审判、执行管理系统联网,当事人凭借身份证即可自主查询案件详情。开通号码为13465102526的“执行信息短信平台”,自动向当事人发送案号、法官联系方式、举报监督短信平台号码等信息。开通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实时播报法院动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维度、即时化、实质性公开,全力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为立案公开“主平台”和司法信息“集散地”。 “三大功能”全面发挥利民作用 一是实施诉前风险提示。拓展导诉空间,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诉讼指南、风险“五本帐”宣传栏,并利用LED大屏滚动播放《诉讼风险提示》。在当事人休息区,摆放供当事人翻阅的诉讼指南手册,引导当事人算清风险账,慎重打官司。设立导诉服务员,负责诉讼劝导、约见法官、收转材料、打印法律文书等,既让当事人能找到人,办明白事,又劝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方式。今年来,已通过现场答疑、咨询接待等环节,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二是建立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新设16个当事人接待室,并配备监控设施,实现接访全程录音录像,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带班接访,并将接访领导的姓名、值班时间公布在来访大厅,负责调度各部门按需接访,共接待当事人1600余人次。 三是强化信访窗口功能。建立起有制度、有档案、有接待、有排查的涉诉信访机制。实行院长、庭长、承办人三级信访接待制度,严把“初信初访”关口。指派资深法官负责信访接待、诉讼指导和法律咨询工作,对依法应当处理和可以处理的问题当即予以解答或解决,对依法不能办理或不属法院管辖的事项,向当事人耐心释明,引导当事人到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四项特色”丰富服务内涵 一是推进诚信诉讼机制,引导社会诚信。主动将法院工作纳入全市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中,制定《推进诚信诉讼的实施意见》,确定了虚假诉讼、故意犯罪、逃避执行等31种诉讼失信行为,自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两书两卡”:即《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诉讼信息管理卡》,由办案法官对诉讼参与人在各个阶段的诉讼诚信问题跟踪记录,每月进行汇总分析,统一录入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司法诚信承诺书》、《司法诚信监督卡》,公开向社会作出诚信承诺,将对法官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的评判权交给当事人,实现诚信诉讼体系对当事人和法官的双向约束。 二是做实诉调衔接,减轻群众诉累。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力量,在五处法庭设立巡回法庭、便民工作室,辖区重点乡镇设立联系点,各村居选聘联络员,形成法庭、便民工作室、联系点、联络员“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形成了以法官为主导、多元参与的“1+3”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近三年来,共有720余起纠纷化解在了诉前,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 三是实行案件分流,改善解纷流程。对来院咨询、信访、立案的群众,实行“对口分流”。 立案前,对符合人民调解的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以“登记立案”方式进行诉前免费调处。诉讼中,对适合且愿意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调处的立案类当事人,引导其到调解室调解并予以司法确认。对于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登记立案后迅速分流至相对业务庭审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审判质效。 四是开展司法救助,传播司法温暖。将司法救助的规定和程序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对困难当事人要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由诉讼服务中心严格把关并提出意见,直接交院领导审批。对涉及农民工及妇女、儿童、老人等合法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分流审理。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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