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涂维国) “感谢丰城法院春雷行动清理积案,没想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10年了,还能将交通事故赔偿案执行完毕,谢谢法官同志”。近日,申请执行人聂易清、熊凤仔拿到84069元赔偿款时热泪盈眶地对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涂维国说,这是该院成功开展“春雷”集中执行行动清理积案的一个缩影。
2005年10月,原告聂强诉被告杨平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丰城法院判决被告杨平赔偿原告聂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0565元。该案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聂强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杨平在支付27225元后,外出打工,下落不明。2006年5月11日,丰城法院裁定该案终结执行。2015年4月,丰城法院开展春雷集中执行行动,决定对2005年以来的未执积案进行清理。通过网络查控,执行法官涂维国发现被执行人杨平在中国农业银行樟树市支行有存款15万元,于是迅速赶往申请执行人聂强家。结果,申请执行人聂强已病逝,家中只剩下年迈的父母聂易清、熊凤仔和年幼的儿子聂子俊。于是依当事人申请,丰城法院变更聂易清、熊凤仔、聂子俊为申请执行人,并立即冻结划拨了被执行人杨平的银行存款84069(标的款及延期付款滞纳金之和),至此使一起多年没有执行完毕的案件圆满执行到位,有效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法律的威严。
丰城法院自2015年4月起开展“春雷”集中行动以来,对涉民生案件、金融债权案件以及一年以上未结执行积案进行集中清理,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手段,集中曝光一批赖账者、公布一批失信人、双限一批欠债人、拘留一批抗法者、移送一批嫌疑人等,促使案件得到执行,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截止今年5月底,该院集中拘留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7人,集中列入失信黑名单30人,集中终结本次执行案件15件,院长亲自参与协调执行案件2件,执结往年积案4件,集中拍卖处置被执行人财产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