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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头顶的星空 谨记心中的道德律令
作者:邵靖涵   发布时间:2015-06-03 08:41:40


    “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顶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令。”

    在法院工作这几年,特别是在法庭工作的日子,常会让我觉得自己生活中的单调跟康德很像。每天的工作就是上班之后就开始无止境的立案、送达、阅卷、开庭、写文书、看现场……概言之就是开庭和开庭前后的一系列活动,看得最多的书叫“法条”,接触最多的人叫“当事人”。周而复始,斗转星移,少年熬成白发,故乡改变了模样,一些人选择了离开,但更多的人却选择了留下,不是因为单调的工作磨灭了他们的心志,也不是因为惧怕律师行业激烈的竞争,而是因为——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职业爱的深沉。我相信这是许多法律学子的“通病”,他们的法律职业信仰和作为一名法律人的荣耀感让他们宁愿选择在法院终日俯首案堆,也不愿到其他行业去谋取更高的薪酬。

    曾记一名某基层法院的师兄,因为写作能力比较突出,被借调到了党委政府担任县委书记的秘书,得到了书记的极大肯定,在即将办理调动手续的时候,这位师兄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又回到了所在法院。当被问及原因时,他自嘲道:“我文弱书生一枚,不会说话,不善交际,不懂人情世故,哪做得了书记的秘书,只有在疑难案件面前我才打得起精神,只有在解决纠纷时才能感受到自己的价值!”

    就是这样一群默默坚守基层的法律人,他们呢几十年如一日奔走在各个交通不便的村寨开展巡回审理、法制宣传,为一方稳定挥洒着自己汗水,贡献着自己的青春。用他们的实际行动为我们讲述着一个又一个鼓舞人心的故事……然而,尽管我们身边有这么多每天让我精神振奋的正能量,但是当法官集体嫖娼和法官打人的事件被曝出时,还是让所有法律人感到痛心疾首,为什么普通人嫖娼、打人,大家都觉得很正常,而法官嫖娼和打人就能引起如此高的关注度呢?我想起了大学时法理学老师的话:那是因为人们对法官爱之深,恨之切。是啊,法官是正义的守护者、实现者,“公堂一笔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法官这种不言而喻的重要性和权威性,决定了法官必须忠实于法律,忠实于良知道德。必须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法官嫖娼、打人虽只是个案,但法官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素质却是不争的事实。

    什么是“素质”?文明礼貌是素质,尊老爱幼是素质,高学历、高品味是素质,在公交车上让座是素质,不乱丢垃圾是素质……总之,对于这个问题,一千个回答的人恐怕有一千个答案。而作为一名法官,我认为,“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是素质,司法系统内屡屡发生的违纪违法和司法腐败现象,究其原因,还是良知道德上出了问题,外化于行,造成公正和廉洁被吞噬。

    良知

    良知是社会对一个公民起码的要求,而司法良知则是社会对一个法官起码的要求。有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很好:法官凭什么安身立命?凭的就是对国家和人民朴素的感恩之情升华而来的司法良知。法官之所以称作“人民法官”,就是因为法官是来自于人民,来自于社会,法官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不是单单适用法律条文的法律机器。所以法官在断案时应在司法良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裁判。

    一个缺乏良知的法官,如何担当正义的守护神!才参加工作时,很多前辈就教诲我们:先做人,后做事。我想,做法官也是一样的,司法良知是法官为人处世,公正裁判的基石,一些违法乱纪和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就是因为他们在做人上泯灭了起码的“良知”。

    道德

    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官在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是评价法官职业行为善恶、荣辱的标准,对法官具有特殊的约束力。法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六个方面对法官道德做出了要求,要求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有的法官办案效率低下,临近审限才匆忙开庭结案;有的法官利用自由裁量权偏倚一方当事人;有的法官办案时只知道“谁主张,谁举证”,对一些应该主动调查的案件事实推卸责任;有的法官与律师交往甚密、来往频繁。这些情况都没有违法违纪,却违反了法官的职业道德。而诸如法官集体嫖娼和打人的事件也是因为其道德水平和生活情趣低下导致的。或许这些法官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都过硬,但是,这样一个私德有问题的法官又如何手握法律利剑,担当正义的守护神呢!道德是无形的约束,却又是最有力的约束,所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水平至关重要。

    公正

    司法公正是人类自有司法活动以来不懈的追求和永恒的主题。什么是公正?我认为公正是天平不偏不倚的两端。或许因为不同的角度,公正会有不同的标准,于法官而言,所作出的裁判完全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于胜诉者而言,法官裁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是公平裁判,而于败诉者而言,会认为法官可能收受了对方当事人的贿赂而偏袒对方。所以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就应该做的比法律要求更多一些,对败诉者多一些释法析理、情感疏导,做到胜败皆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要求裁判本身客观公正,还应该让群众形成公正的认知体系。

    如何让群众对法官形成公正的认知体系?开庭时的守时是公正,给嫌疑人的一杯茶水是公正,庭审时法官的形象和语言是公正,对当事人的尊重是公正,这些细节都与裁判结果没有关系,但是却是当事人内心对法官公正的认知来源。若法官在当事人陈述和辩论时任意打断,使当事人不能完整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必然会使当事人对裁判产生不公的猜疑。

    廉洁

    对于所有从事公职的人来说,都有廉洁的要求,但是,由于司法工作的特殊性,清正廉洁对于一名司法工作者来说,更加的意义重大。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中国当今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每个人都被“人情”这张大网网罗其中,法官也不例外。法官也有七情六欲、三亲四戚,在法庭上,法官是正义的伸张者,但回到家中,法官还承担着家庭的责任。法官的孩子上学升学要找人,法官的妻子就业要找人,法官的父母交个养老保险可能也要找人……这时,法官不可能再像面对工作一样的“不食人间烟火”。一位法院的资深前辈教过我一个方法,那就是学习一种合法又合理的拒绝艺术,在公正办案的基础上又不伤害人情,反而运用人情来做案件的调解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不禁由衷佩服,果然是资深法官,是啊!这样的方法不仅保证了公正廉明,又不至于把自己弄得“六亲不认”。

   “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是素质提升年的活动主题,也是一个法官一生应孜孜不倦追求的价值目标。这八个字内涵丰富隽永,我想我道出的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尤记大学时老师教给我们通过司法考试的“诀窍”,就是以一个普通公民的善良公允之心来选择。是啊!法律对公民有引导的作用,是教人为善的,所以,善良就是最好的法律!记得在法庭工作时,生活单调无聊,夜幕降临时我便会拿起一根跳绳到法庭的小院子里去锻炼身体,在出了一身汗之后便瘫倒在法庭的长凳上休息,看着广袤的天空星河灿烂,顿感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宇宙之中最微不足道的存在,白天工作的苦楚与压力瞬间一扫而空。闭上眼睛,心中是无比的空灵与宁静,这也是在派出法庭难得的趣事。如今回到县法院,虽说这是个不算繁华的小县城,但是夜里车水马龙,灯火通明,却再也看不到那样的美景。但是灿烂星空和道德律令依然在我心中,我将以此作为我法律职业生涯永恒的指引……

   (作者单位:云南省云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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