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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审理一起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15-05-28 13:33:56
图为科技法庭系统记录庭审全过程 本网讯(马本现) 5月26日,广西区鹿寨县人民法院适用新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采取视听传输技术的方式开庭审理一起被告在异地的离婚纠纷,借助高清科技法庭系统对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既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提高了审判的效率,加强了对远程视频庭审的有效监督,为开庭方式革新进行了有益探索。 该案在4月中旬受理后,寨沙法庭的办案法官即与在广东打工的被告陆某取得联系,确认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的送达方式和地址。被告提出自己独自一人带着女儿在广东,因工作安排和照看女儿的原因,希望将开庭时间定在学校放假的7月份。如按被告提出的要求,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能会超过审理期限。在法官的建议下,被告提出申请并征求原告也同意的前提下,法官决定采取QQ远程视频的模式进行开庭审理。 为保障开庭审理全过程的透明公开、有据可查,寨沙法庭事先对庭审人员位置、电脑摆放、话筒布置等进行调试,确保当天庭审能顺利进行。在开庭前一天,法官还与被告沟通,提醒开庭时间和注意事项。开庭当日,原告及其代理律师、被告代理律师均到庭,被告也按时登陆QQ系统参加诉讼,原被告双方的部分家属也到场参加旁听。法官在核实当事人身份阶段,先由被告在视频中当场出示身份证,与被告提供给法院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比对,并要求原告对被告身份进行确认;同时,法官也再次征求双方对采取远程视听传输方式开庭的意见。其余程序,均按照正常庭审程序进行。被告在庭审中,还申请了一个证人出庭作证。通过QQ视频,法庭能充分听取被告意见,被告也能一目了然看到和听到庭审的实时现况,庭审过程顺利流畅。庭审结束后,法庭对开庭全过程进行刻录存档。 庭审中,法庭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被告对离婚和子女抚养均无意见,但对男方帮女方偿还婚前债务和共建房屋分割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法官宣布休庭,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在场的原告及其代理人、被告代理人进行沟通,并将原告意见通过电话与被告进行反馈和联系。在庭审查明事实和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法官多轮的沟通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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