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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法院四举措推进人民陪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27 14:22:03
本网讯(邓志芳) 2015年,广西区荔浦县人民法院新增陪审员40人,并于5月19日通过县人大任命,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切实提高案件的陪审、参审率,荔浦法院及早谋划,创新举措,强化管理,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一是明确陪审职责,杜绝“陪衬现象”。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承担着与法官相同的职责。要求人民陪审员开庭之前,提前阅卷了解案情,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及专业性问题及时掌握。庭审中,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及时发问,做到既“陪”又“审”,避免只做“陪衬现象”。 二是认真听取陪审意见,提高案件质量。在评议案件时,要求合议庭法官认真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避免对合议庭法官意见进行简单地赞同和附和。对涉及相邻纠纷、财产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涉及社会关切的案件时,及时邀请有该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合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服判息诉率。 三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升陪审水平。为提高陪审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鼓励陪审员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同时,该院定期组织资深法官给陪审员集中授课,并选择一些重大、典型的案件邀请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化解矛盾和驾驭庭审的能力。 四是着力增强陪审员参审的经费保障。实行陪审员参审经费专项管理制度,通过用好陪审员专项经费,严格按照文件落实陪审员待遇和办案费用保障,充分调动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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