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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与“信”
作者:贺洁   发布时间:2015-05-26 09:44:44


    调解室里,眼前的当事人正激烈地争吵着,时不时夹杂着谩骂,甚至拍打着桌面,吼叫声引起了路过同事的关注。望向门外满脸疑虑的同事,我叹了口气,然后不断提高着嗓音,希望当事人镇静,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

    争吵,毫无忌惮,撕破脸皮,要知道他们曾经是朋友,愿为对方银行贷款做担保的好朋友。

    一番宣泄之后,当事人的声音渐渐小了,连日郁积于心的怨恨一股脑儿倾吐出来,气也小了许多。我瞅准时机,就事论事做起了双方的调解工作。恰到好处的时机,设身处地的思考,公平公正的分析,让这次的调解工作有了好的结果。我轻舒了一口气。

    回到办公室,争吵的一幕幕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在利益面前,亲情有时都那么苍白无力,何况友谊呢。

    法院是定纷止争之地,朋友反目的剧情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综观来看,大都逃不出一个“利”字。

    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中有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追逐“利”并不一定错,但应该存有起码的道义和良知。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朋友为你的贷款进行担保是一个“义”字,你如期还款不拖累朋友是一个“信”字,然而,你不顾朋友之情失信于他人,是背信弃义,朋友代为还款向你追偿,你却避之不及,友情何在。

    当很多人站在利益一边,为利益不择手段,天平自然倾向“利”,于是大家抱怨这个社会很现实、很残酷,失信之事随处可见,认为单纯不再是褒义,善良容易上当受骗。其实,不是社会怎么了,而是人心,不过分追逐“利”,人人都讲信用,相信纠纷少了,这个社会会变得很美好。

  (作者单位: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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