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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一次性告知”折射司法便民情
发布时间:2015-05-22 14:10:55
本网讯(黄安) “大姐,您的立案材料中缺少借条、身份证等证据复印件,同时诉状不符合格式要求,这里贴有诉状范本,您可以参考。”近日,当事人沈某在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时,该院立案法官耐心指导她立案,并一次性告知她缺少的诉讼材料。 据了解,自今年5月1日全国法院立案登记改革工作启动以来,该院为便于当事人到法院立案起诉,不仅设立导诉台,安排专职导诉员对当事人进行引导和解答,还整理出立案补充、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模板,统一补正告知的内容和标准,并且印制大量《起诉须知》、《申诉、申请再审须知》、《诉讼指南》、诉状范本等资料放置在诉讼服务中心的休息区,供当事人阅知或取用。“一次性告知”提高了当事人一次性补正后的立案成功率,方便当事人进行各项诉讼活动,减少当事人的“问累”,折射出法院的司法便民情。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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