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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法院把基层人民法庭打造成司法便民窗口
发布时间:2015-05-19 16:37:30


    本网讯(张文龙 张静霞)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便利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坚持立足基层,不断加强基层人民法庭的建设,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把人民法庭打造成服务群众、司法便民的窗口。

    加大基层法庭建设,加强基层法庭人力、物力的配置。法院安排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警到法庭工作,组建好法官队伍,以提高法庭的业务能力、办案能力。同时,授予基层法庭干警们尤其是偏远法庭干警应有的荣誉和待遇,提升法庭干警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法院在人员办公设备、车辆方面向基层法庭倾斜,加大标准化法庭建设的步伐,改善基层法庭干警的办公和生活条件,使法庭干警生活有了着落,工作起来得心应手,更踏实地在基层法庭工作生活和成长。

    坚持正确的工作方法,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最大程度发挥司法机关的社会职能。

    法庭在立案环节执行新民事诉讼法立案登记制度,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缺少相关材料的法庭干警及时向当事人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这样以来,既简化了立案程序,又节省了时间,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

    审理案件过程中坚持巡回审判,到当事人家中、纠纷发生地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开展调解工作、开庭审判。在办案过程中贴近群众,倾听他们的心声,方便群众诉讼,以热心的服务化解群众的质疑。

    在案件审判全过程坚持调解的工作方法,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力争能够调解解决纠纷,尽可能化解矛盾,力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坚持公正公开的审判,法官们在审理案件时做到公开,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受到多方面的监督。法官依法公正作出判决,消除当事人合理的怀疑,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

    通过一系列的努力,镇平法院基层法庭提高了司法能力,方便辖区群众,展示出基层法庭服务群众、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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