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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法院法官进村屯调解婚姻纠纷
发布时间:2015-05-19 15:48:59


图为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

    本网讯(陈佰炎 方梦苑)  5月14日,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法官到吴屯乡大浑村,就原告邱某与被告衷某离婚一案进行巡回审判。此前,法官了解到,被告因车祸受伤,行动不便,遂将法庭设到当地村委会。经过该院领导、承办法官、乡综治办主任、村支书等多方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原告同意一次性支付被告经济补偿20000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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