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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邹碧华精神 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张坤   发布时间:2015-05-20 08:43:43


    内容摘要: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用生命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时代楷模。作为基层人民法院一线干警,我们更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坚持公正司法,将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融入执法办案中去,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坚定信念,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以“推进司法公开”为路径,进一步提升“阳光司法”的公信力;以“强化自身建设”为依托,持之以恒推进司法作风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队伍。

    邹碧华同志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对事业的无私奉献,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法院干警要把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坚持公正司法,将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融入执法办案中去,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要深化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认识,深度推进科学审判管理,整合审判资源,优化审判组织,强化业绩考评,提高审判质量,加快办案速度,努力争先进位,实现审执工作的全面提升。强化重点案件,有序推进审执工作。始终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高度重视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在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影响,集中精力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等重点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范与打击力度,提高类型化案件审理水平。稳妥审理民间借贷、山林纠纷等敏感案件,做到依法审核证据、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丰富执行措施手段,着重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保障胜诉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始终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切实增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辖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沿江开发合议庭的核心和辐射作用,严格把握节点,积极解决重点,努力化解难点,对涉众性的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执工作,争取上级法院的支持,坚持审慎审查,全面做好分析研判、工作预案和司法建议工作,有效减少对抗力量,最大限的和谐因素。开设绿色通道,努力协调化解民事纠纷,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推动城市开放开发步伐。围绕瑞昌发展的重点和亮点,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妥善审理涉及转型升级的各类案件,充分发挥裁判的引导作用,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加强对码头、大塘新区和理文化工、理文造纸、亚东水泥等重点企业的司法扶持,主动开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的法律风险调研和预警防范,积极关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通过个案审理与类案分析,推进辖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和完善。以企业、学校、社区等为重点,深化法官工作室建设,及时化解纠纷争议,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尊重审判规律,科学开展管理,努力实现审判质效在“优调、精判、快审、实执、息访”的五提升。将部门管理纳入考核范围,强化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合理预设并分解落实审判工作指标。以裁判文书为抓手倒逼审判责任落实,通过三评查工作的长效开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工作瑕疵。加强对质效数据变化的分析研判,完善对改判发回案件的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及时剖析和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整体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以节点管控机制为抓手,加强对案件进度的痕迹化管理,对影响和制约办案速度关键因素开展重点监控,预防并减少长期未结案件,有效缩短审理周期。完善审委会会议规则,建立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过滤和分流机制,合理压缩案件讨论范围;加强合议庭机制建设,推动院庭长亲自参与合议庭案件审理,明确不同主体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做出裁判等各审判流程中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准确把握新民诉法在简易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的修改变化,积极开展第三人撤销之诉、公益诉讼、行为保全等新制度落地工作,切实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难案专审”;着重建立联合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工作机制,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二、进一步坚定信念,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

    顺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将为民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三级平台,着力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让司法更好地惠及民生,让群众更加认同司法。

    破解工作难点,全力兑现群众权益。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工作的衔接配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实施立案登记制度,规范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严格杜绝“不立不裁”现象的发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为依托,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工作格局,充分应用社会征信平台和媒体宣传平台,切实提高执行实效。

    推行院长接待的常态与长效机制,探索诉涉信访分级甄别和处置工作流程,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扎实开展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工作,充分运用调解、协调等和谐手段,进一步完善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制度,切实做好息诉服判工作。认真落实涉诉矛盾风险稳定评估工作,集中化解省、市、本市交办的信访案件,增强对重大、敏感涉稳案件及其他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力度,完善应急处置,实施动态管理,确保重要时期信访状态平稳可控。积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完善信访终结机制、重大信访应急处置机制和信访救助机制,落实信访交办回复、通报问责和态势分析制度,形成信访工作合力。

    按照常驻式和流动式相结合,合理调配审判人才与装备资源,因地制宜、因案制宜地开展定点或不定点的巡回审判。深化“假日法庭”等司法便民改革举措,在原有的社区巡回法庭和乡镇巡回法庭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巡回审判的范围,提升巡回审判的功能,切实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在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等民事案件审理中,加强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下岗职工群体、失地失业农民群体的权益保护,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主张权益。加强对留守儿童及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依托社会力量,努力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合理把握诉讼费缓减免交的适用范围,形成与司法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多部门、多层次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主动为有实际需要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打造特色化、亮点化的青少年维权工作品牌。将运行成熟的朋辈帮教、涉少案件心理介入以及合适成年人制度有机结合,完善监禁少年犯与非监禁少年犯的一体化帮教模式。继续深化“双轨制课堂”、“模拟情景剧”、“学法先锋营”等长态化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春雨计划”、“失足少年图书馆”、“青少年网上学法之家”等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法律启蒙的新路径、新领域,形成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教育的工作体系和品牌,加强对辖区涉及校园安全案件的集中研判,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和建议,并在辖区内适度推广,不断扩大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辐射面与影响力。

    三、以“推进司法公开”为路径,进一步提升“阳光司法”的公信力

    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丰富司法民主的形式和内容,将司法公开向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推进。在依照法律规定和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全方位的司法公开。提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上网和执行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和完善法院开放日、互联网站和官方微博建设,着力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强化新媒体时代法院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努力推进庭审“三同步”100%的实体化运行,完善重大案件的定向新闻发布制度,业务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院公开庭,每年至少对一件以上的重大案件开展全程庭审直播,切实提升司法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扎实开展人大对法院工作的专项报告,落实分级负责、逐层督办、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和关注案件的办理。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工作,广泛开展代表委员走访活动,创新联络方式,提高监督成效。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参审范围,切实满足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科学的正面宣传导向,有效增加司法宣传频率,增大司法宣传体量,实现宣传由量到质的转变,着力推出具有法院特色的先进典型和工作品牌,着力构建优秀典型案例的报送和宣传机制,着力反映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智慧和努力,着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创造良好文化和舆论氛围。始终坚持正确的舆情应对理念,落实新闻宣传归口管理和纪律规定,提高司法决策和风险预判,加强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机制建设,强化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完善舆情收集跟踪、分析研判、综合干预和联合处置机制,防止形成重大舆情危机。

    四、以“强化自身建设”为依托,持之以恒推进司法作风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队伍

    强化队伍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严管导向,努力增强干警的司法能力和业务素质,推动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教育引导干警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形成文化建设导向,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加大对法院文化建设的“软硬件”投入,努力拓展工会、团委、妇女工作阵地,充分打造兴趣小组、青年法官论坛等文化活动载体,建立健全主要荣誉的陈列室工作,营造融合的工作氛围,提升干警的集体归宿感和职业尊荣感,引导干警自觉做到司法理性与人文精神的有机结合。

    依托“清风廉语”短信平台,构建全覆盖的廉政教育网络,发挥先进榜样的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和凝聚作用,培养干警高尚志趣和健康习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纪律规定的落实,全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以规范法官与律师、与中介人的关系为重点,认真排查重点岗位、重要节点的廉政风险点,确保各项廉政制度的刚性运行。

    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的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悉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有效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坚持推行审务、政务、舆情的三大督查与通报制度,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为重点,找准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四风”、慵懒散奢等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定期对“五个严禁”、“十个不准”、任职回避、随机分案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建院,完善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制度的全面化、管理的精细化着力打造效能型法院。强化绩效考评机制,健全干警个人作风效能档案,合理分解效能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切实将效能考核实绩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相挂钩。

  (作者单位: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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