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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法院四项措施强化人民陪审工作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5-19 09:37:48


    本网讯(廖月安 杨岚)  为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廉洁司法,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精心选任,注重人员社会结构和素质。在选任工作中,坚持公开、、择优、广泛的原则,严把选任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品德素质关。同时,扩大选任人员社会结构,确保把热心于陪审工作、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社会各界优秀人士选拔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该院所选任的65名人民陪审员中,行政事业单位6人,基层干部 26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商业人员2人,社区工作者5人,普通居民2人,农民15人,进城务工人员1人,其他人员2人,人员社会结构比较广泛。

    制定制度,强化人民陪审员规范管理。为加强对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管理,该院制定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的的权利和义务、 参与审判执行的程序、人民陪审员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学习培训、考核奖惩、补助与经费、司法礼仪、保密纪律、廉政纪律作出具体规定;建立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和业绩档案,制作出庭台账,登记陪审情况,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素质和陪审工作水平,促进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的发挥。

    加强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综合素质。加大陪审员审判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该院或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向人民陪审员发放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法律资料,促进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的更新;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参与案件调解、执行,邀请陪审员参加对某些重大、疑难案例的研讨,使人民陪审员在实践中学习驾驭庭审、提高分析案件的能力;经常性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法院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廉政道德教育活动,培养其公正、廉洁的道德修养和清廉意识。

    拓展职能,使人民陪审员功能最大化。为了更好地更大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扩展人民陪审员的职能,该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界,社会阅历丰富,威望高、影响力大、知民情、解民意、善于做矛盾化解工作的优势,除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外,还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调解、协助执行案件、参与信访案件的化解、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并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2014年,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调解68件,参与执行案件41件,协助化解信访案件8件,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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