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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法院实行诉调“三对接”力促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5-05-12 14:46:15


    本网讯(张啸飞 张辉)  今年以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调“三对接”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4月底,全区各类非诉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260件,成功调解235件,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一是人员对接。在立案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室,由法官指导人民陪审员或者诉前调解员进行矛盾纠纷调处和诉调对接工作;该院还在区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并会同保险公司共同构建法院、交警、保险三方联合调解网络。

    二是程序对接。首先立案调解,根据案情或经当事人同意选择委托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或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其次庭前调解,立案后,组织当事人先行调解,或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判;最后经调解组织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司法确认的,该院依法确认其效力,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三是日常工作对接。该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实行三方面的衔接制度:即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人民调解员将矛盾纠纷的排查摸底情况及时向法院人民调解室反馈信息,实现早预防、早化解;法院实行人民调解指导制度,选派资深法官通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个案指导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能力。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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