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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实行“双承诺”办好立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5-05-18 16:38:29


    本网讯(李钊 平平)  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给老百姓打官司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很好地解决了“诉讼难”、“立案难”的问题。立案庭接收到诉讼材料时当场予以登记立案,整个过程高效便民。自改革以来的十余天,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实行 “双承诺”办好立案登记,已立案58件,无一件因不立案或不予接收材料引起群众不满或上访的。所谓双承诺就是当事人书面承诺和法院干警的实践承诺。

    专门印制诉讼承诺书,要求当事人亲笔签署。淮滨法院印制了诉讼材料清单、诚信诉讼承诺书、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等立案登记制改革所需要的新材料。其中,诚信诉讼承诺书是该院新创文书,目的在于以当事人亲自承诺的方式防止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滥用诉权的行为,在该承诺书正面是起诉人的亲笔承诺,背面则是国家关于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滥用诉权行为的规定,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滥诉行为的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诉讼实践中,倡导干警以实际行动积极兑现司法为民承诺。改革要求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即对当事人的起诉不再进行实质审查,而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为做好此项改革工作,淮滨法院采取多措并举做好立案登记制的实施。首先,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最高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文件,加强对立案庭工作人员的培训,熟练掌握立案登记流程,提升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能力。其次,要求立案庭调整思维模式,提升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指引。倡导诚信诉讼,禁止滥用诉权。再次,加强法律释明,做好风险提示。利用电子触摸屏滚动播出诉讼须知和诉讼风险等内容,做好风险提示和法律释明工作,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和需要补正材料的,耐心做好诉讼引导和服务工作,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纠正群众“起诉就能立案、立案就能打赢官司”的误区。最后,接受内外监督,确保立案公开。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依靠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的监督,强化和规范法院的立案工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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