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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念好“四字真言”为少年儿童维权
发布时间:2015-05-14 11:38:01
本网讯(唐海奎) 近年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要求法官常念建、送、开、调“四字诀”,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是念好“建”字诀,建立专门审判机构。通过多次调研,结合工作实际,设立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涉及少年儿童权益保护的刑事案件,突出对青少年的特殊保护。对拐卖、虐待、遗弃、殴打、伤害少年儿童的犯罪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从重处罚,充分保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是念好“送”字诀,送法下乡法律赶集。积极落实开展法官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完善“一乡一法官”制度,安排富有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和业务骨干,到司法辖区内的乡镇开展普法活动,主动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户,提高少年儿童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念好“开”字诀,开辟绿色诉讼通道。设立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号码。开通“便民服务车”,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服务、就地开庭等方式,优先服务少年儿童。加大司法求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诉讼费实行减、免、缓,绝不让普通老百姓打不起官司。 四是念好“调”字诀,调解矛盾促进和谐。对于涉及家庭子女之间纠纷以及离婚、赡养、扶养等涉及儿童权益的案件,把调解工作贯彻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功能,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定分止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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