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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找点钱花”入医院病房窃财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5-05-13 10:11:19
本网讯(宋普) 男子为“找点钱花”,竟将贼手伸进医院病房。5月11日,陕西扶风法院当庭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杨小军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4月16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杨小军窜至陕西省扶风县妇幼保健院伺机盗窃,见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二楼二号病房内无人,便进入室内,盗得被害人丁某粉红色手包一个,包内装有现金1191.50元及身份证等物。得手后,杨小军逃至医院一楼门外西侧,被被害人亲属发现并抓获。所盗财物均被追回。 另查,被告人杨小军于2014年3月3日因犯盗窃罪被扶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同年4月8日刑满释放。 扶风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小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医院盗窃病人现金1191.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庭审中自愿认罪、赃款已被追回,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故法院对被告人杨小军判处以上刑罚。 法官提醒:病人在就诊及住院时,往往会携带大量现金,这就成为犯罪分子的觊觎目标。许多医院为方便患者治疗,病房也不设门锁。办案法官提醒,病人及家属在医院时一定要照看好个人财产,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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