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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两次伙同村民盗割松脂现场被抓获刑八月
发布时间:2015-05-15 11:00:59


    本网讯(罗彩萍)  抱着侥幸的心理,女子二次到深山里盗割他人的松脂,不料被护林员发现被抓了个正着。5月15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人李美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4年底,村子附近山里的松树已经到了可以割松脂的时候了,山里走动的人员稀少,承包山林的人也不见来,抱着侥幸的心理,李美玲带着工具随其他几个村民一起上山盗割松香。2014年10月底,李美玲和其他村民一起上山盗割松脂,后一起雇车拉去卖掉,得款12000元,李美玲分得了1500元。11月14日,李美玲再次和其他村民一起上山盗割松脂,各自收集好自己盗割的松脂后装到雇请的手扶拖拉机上准备拉走时恰巧被巡视的护林员发现,护林员立即打电话报警。

    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其他人员都已经逃跑,只有李美玲被抓获。李美玲积极配合公安民警调查,并如实交代自己第一盗割松脂的事实。经武宣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缴获的松脂价值为26880元,被告人李美玲盗得松脂12袋共计1202斤,价值7212元。公安机关变卖缴获的全部松脂得款24705元,后退还给失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美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1921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李美玲坦白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确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况,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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