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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法院利用执法档案助推审判管理
发布时间:2015-05-06 10:00:16


    本网讯(王永东 黄春根)  日前,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执法档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规定。这是该院在加强案件评查、案件回访、案件监管三个方面狠抓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又一重要举措,形成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立体模式。此举既促进了案件质量提高,确保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保障,标志着该院对案件质量的审判管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建立和管理执法档案有三个重要环节。首先进行执法考核由审监庭对案件评查,对全院审结的所有案件100%检查、评分,每月进行通报,执法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根据干警执法得分汇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次是建立档案,以办案数量、评分结果、考核等次等录入档案。最后是档案的应用。档案记载的执法情况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评和提拔重用的依据,对出现错案及办案质量不高的,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业务岗位。执法档案对干警办理的案件全程记录,对落实案件终身负责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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