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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全方位治理“隐性超审限”
发布时间:2015-04-16 15:41:15
本网讯(张智全) 截至4月16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349件,结案率为61.7%,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法定期限内立案率和结案率均达100%,无一超审限案件。这是该院全方位治理隐性超审限带来的可喜变化。 为深入治理隐性超审限,该院出台《审限内快速结案办法》,对各类案件的办案期限予以明确的合理规定,努力缩短办案周期,避免因办案期限过于原则而可能引发的隐性超审限。如规定民事案件法定事由中的“当事人和解”不得超过30天的期限后,以“当事人和解”为由延长审限的现象得到全面遏制。 为切实增强办案法官的审限责任意识,该院建立起多种预警通报机制,对超审限和临近审限5、10、15天以内的案件分别给予预警提示,每周对案件审限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案件审限情况进行总结,一旦发现隐性超审限的案件,审管办提请分管院领导督办催办。今年一季度,该院共督办催办各类案件8件,个案结案周期同比减少5.2天。 此外,该院还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隐性超审限案件,严肃追究承办法官的责任,并与部门和个人绩效挂钩,作为部门评先评优、法官个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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