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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法院获“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单位”殊荣
发布时间:2015-04-14 13:10:11
本网讯(黄安 邱文斌) 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被上饶县委宣传部、上饶县文明办授予2014年度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该院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精神文明提升司法文明,以司法文明带动审判工作,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创一流。该院在2014年1月成立天平志愿服务队,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持续开展核心价值观、群众路线、道德讲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通过庭审评查、发布光荣榜等活动,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方位、多元化,形成人人参与文明单位创建的良好格局,审判人员文明司法得到强化,全院干警精神风貌焕然一新。 一份耕耘一分收获。该院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2014年12月,经现场复查,该院保留2013年度江西省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当年还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2015年2月28日,该院终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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