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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廉政短信”提醒干警廉洁过假期
发布时间:2015-04-29 13:11:41
本网讯(罗扬云 黄珍莹) “五一假期即将来到,节日期间,请各位干警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个不准”的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严禁公车私用……”这是4月29日上午9时4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全院干警都收到的节前廉政提醒短信。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发生请客送礼、奢侈浪费等实际问题,宁明县人民法院及时编写廉政短信,通过短信平台发到每位干警的手机上,及时提醒全院干警“五一”小长假期间注意节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确实增强干警们的廉政守纪意识。 宁明县人民法院要求全院干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个不准”和“五个严禁”的规定,严明各项廉政建设纪律,坚决遏制“五一”小长假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干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幸福开心的“五一”小长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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