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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提供“一站式”服务
发布时间:2015-04-29 15:26:15


图为巡回法庭与交警部门协调案件

    本网讯(林丽宁)  “冤家宜解不宜结,握手言和情谊深。”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自2011年挂牌成立以来,始终贯彻“和为贵”精神构建高效调处便民平台,共成功调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897件,撤诉28件,涉及当事人1920人,发生在覃塘辖区的交通事故纠纷,都在这里“一站式解决”。

    近年来,覃塘辖区交通事故增多趋势明显。为及时、公正、便民、高效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损伤赔偿纠纷,该院经过积极筹备在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成立交通巡回法庭。法庭集事故先期处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法律咨询、法院诉讼、诉前财保于一体。

    设立交通巡回法庭,是该院参与“五位一体”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机制的一个创新,旨在通过“诉调对接”,拓展和延伸法院职能,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4名审判员、1名书记员组成,集中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对交警部门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未能调解达成协议提前介入协助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处理,参与交警部门的联合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耐心听取陈述等。

    为方便群众办事,交通巡回法庭、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设在交警大队三大队,当事人不出交警队大门即可就地解决纠纷,避免在相关部门之间来回奔波的诉累。调解协议一经巡回法庭司法确认,当事人即可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提起民事诉讼,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也节省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交警事故认定与行政调解、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无缝对接。仅2014年,该院受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590件,同比增长5.75%,涉案标的额达345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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